单定义-关键信息(目的行为与方法-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)
2017年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《行测》题(公检法卷)
考点:定义判断 / 单定义-关键信息(目的行为与方法/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)
单定义-关键信息(目的行为与方法-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)
考点: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)
问法模型:'根据上述定义,下列不属于牵连犯的是'为选非型单定义题 → 提取定义关键词后逐项比对,排除符合项、锁定不符合项
推理链
- 第1步:提取定义要点——'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'(犯罪目的唯一统一),'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'(手段/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服务于同一犯意)
- 第2步:确定检验标准——后行为必须是服务于同一犯罪目的的'方法行为'或'结果行为',若系临时另起犯意则目的不统一,不属于牵连
- 第3步:A项甲以入室行窃为目的窃得财物,杀人灭口系遇小王返回后临时起意的独立犯意,并非盗窃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,目的不统一,不符合'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'
- 第4步:B项乙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,'将妻子杀害'正是骗保的方法行为,杀人行为触犯其他罪名,符合定义
- 第5步:C项丙以骗钱为目的,'私刻一枚公章'是实施诈骗的方法行为,触犯其他罪名,符合定义
- 第6步:D项丁以谋害小李为目的,'通过非法渠道购买枪支弹药'是杀人的方法行为,触犯其他罪名,符合定义
- 第7步:对照结论——A项两行为犯意割裂、无牵连关系,不符合定义,当选(选非)
最快解法:⚡ 目的统一性检验法(关键词法):对每个选项问一句'后一犯罪行为是不是为前一个目的服务的手段或结果?'——B杀妻为骗保、C刻章为骗钱、D买枪为杀人,手段与目的均统一;唯独A'杀人灭口'与原定'行窃'目的脱节,系另起犯意,直接锁定A
易错点
- ⚠ 误以为'触犯两个罪名'即构成牵连犯,忽略'目的统一、行为牵连'这一核心要件
- ⚠ 把A项杀人灭口误当作盗窃的'结果行为',未识别杀人系临时另起犯意、与盗窃目的割裂
- ⚠ 忽略'不属于'选非问法,误选符合定义的B/C/D
母题抽象
🧩 当定义呈'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+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'结构时,逐项检验数行为是否服务于同一犯罪目的;若后行为系临时另起犯意(如事后灭口),则不属于该定义
同类特征:选非型单定义、牵连犯、目的行为与方法/结果行为、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、目的统一性/牵连关系、刑法定义判断
相关题
(暂无)
题干
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,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。 根据上述定义,下列不属于牵连犯的是:
选项
- A. 甲趁小王不在,潜入他家行窃,窃得财物后遇小王返回,甲遂杀小王灭口 ✅
- B. 乙为骗取保险金,给妻子投了巨额人身保险,后将妻子杀害
- C. 丙私刻一枚公章,用盖了公章的授权书骗取小张的信任,签订合同,共骗得3万元
- D. 丁为了谋害小李,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枪支弹药,随后依计划杀死了小李
官方解析
第一步:找出定义关键词。 “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”、“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”。 第二步:逐一分析选项。 A项:甲以入室行窃为目的实施行窃,后因遇到小王实施杀人,虽然触犯两个罪名,但此过程中目的并不唯一,原本的目的是盗窃财务,并不是他杀人的目的,不符合“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”,不符合定义,当选; B项:乙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,后将妻子杀害,又触犯了杀人罪,符合定义,排除; C项:丙以骗钱为目的,私刻公章以及实施诈骗,触犯了两个罪名,符合定义,排除; D项:丁以谋害小李为目的,非法购买枪支弹药,触犯了两个罪名,符合定义,排除。 本题为选非题,故正确答案为A。
给定材料
(无)